一、勘察设计单位备案。按规范要求备案所需文件资料表格齐备后,二日内审核办妥。
二、图纸审查。审查机构在20个工作日(特级和一级项目30个工作日)内完成技术性审查,并提出审查意见。
三、工程报建。按规范要求报建工程所需文件资料表格齐备后,二个工作日内审核办妥。
四、工程发包。建设单位组织发包投标时,协助编好规范程序并监督行为,手续完备在二日内进入市场,一个月内揭标确定中标单位。
五、受委托发包招标时,五日内办妥信息发布编制招标文件、资质审查登记、招投标申请、发标等事项。一个月内完成揭标评标计分,确定 中标候选单位进行公开,并办理中标通知书。
六、施工许可证办理,在收到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布施工许可证。
七、质量监督手续。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时,监督站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,符合规定发给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》和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》。
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、验收程序、工程实体质量、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。
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,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。
八、资质审查年检。在收到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之日起(资料齐全)20日内完成初审且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。
九、严格执行市委、市政府改善企业发展环境“十不准”规定。